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于1990年12月1日开始营业,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受中国证监会监督管理。深交所依照《证券法》《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章程》规定,履行市场组织、市场监管和市场服务等职责,主要包括提供证券集中交易的场所、设施和服务,依法审核证券发行上市申请,组织和监督证券交易,对会员、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监管,开展投资者教育和保护等。

    深交所是实行自律管理的会员制法人,现有121家会员和2家特别会员,在所党委领导下,建立了会员大会、理事会、经理层、监事会“三会一层”的治理结构。深交所按照中国证监会统一部署,立足服务实体经济和人民生活,发扬敢为天下先的特区“拓荒牛”精神,发挥直接融资主渠道作用和资源优化配置功能,服务国企改革,支持民营经济,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创新资本加速形成。经过三十多年接续奋斗,初步构建了基础功能完善、板块特色鲜明、监管规范透明、运行安全可靠、服务全面高效的市场体系,形成“主板+创业板”定位清晰、特色鲜明的市场结构,既支持相对成熟的蓝筹企业和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又服务各种类型的投资者,成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平台。

    近年来,深交所产品种类日益丰富,市场规模稳步扩大,市场功能持续增强,吸引力和影响力不断提升,多项指标位居世界前列,成为全球*具活力的新兴市场之一。2022年,深市股票成交金额、融资金额、IPO公司家数和股票市价总值分别位列世界第三、第三、第四和第六位,在联合国可持续交易所倡议对G20主要交易所碳排放量统计排名中,深交所表现*优。

    深交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坚持“四个敬畏、一个合力”,秉承“公诚勤廉”价值观,以“汇聚创新资本、激发成长动力”为使命,以“建成以优质创新资本中心为特色的世界**交易所”为愿景,聚焦先进制造、数字经济、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促进科技、资本和实体经济高水平循环,努力走好中国特色现代交易所发展之路,助力打造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积极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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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市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是指主板之外的专为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中小企业和新兴公司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是对主板市场的有效补给,在资本市场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

    我国创业板于2009年10月23日在深圳正式举办开板仪式,深市创业板大幕就此开启。二板市场一般是指中小企业的市场、小盘股市场、创业股市场,是在服务对象、上市标准、交易制度等方面不同于主板市场的资本市场。它具有一般证券市场的共有特性,包括了企业、券商和投资者,其主要目的是为具有潜力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机会,助其发展和扩展业务。

    创业板的上市标准如下:

    (1)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近两年连续盈利,*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一千万元;或者*近一年盈利,*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五千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3)*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二千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4)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三千万元。第十二条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